加工资罢课及其他  2008-09-24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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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湖南省mou市批准下发绩效工资,厅处科每人补发了18000.16000.13000元不等,从12月份起,每人每月的工资在原来的基础上加上上述数字去掉一个0打入工资卡.中央关于提高公务员工资待遇的政策落到了实处,这是mou市有史以来办事效率最高的一项重大实事,赢得了市本级公务员的一片叫好声.  但是,这次加工资没有将教师考虑在内.

    据悉,在教师节那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市先进教师座谈会,该市主要领导在会上烟雾腾腾,信誓旦旦:关于加工资的问题,在没有加教师之前,不考虑公务员.让全市教师确实感动了好一阵.

    领导的言而无信让教师们气愤不已,于是有一个市管学校首先停课.这是领导们事先没有想到的.于是立刻调兵遣将进驻该校.剩下的事情已没有悬念,象所有人预料的那样,事态很快平息下来,没有造成更大范围的影响

   笔者了解情况后便想到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教师该用什么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现在对教育的负面报道很多,什么乱收费啦,体罚学生啦喝酒打牌啦,搞第二职业啦等等,没有谁出来为教师的名誉权辩护.学校撤并后,很多的校产被当地政府村民蚕食鲸吞,也没有谁出来干预,相反,教师批评了学生几句,家长指控教师侮辱体罚学生,被强迫赔礼道歉.学生意外死亡,学校没有过错,也要学校承担教育不严管理不善的责任,赔款若干万元.这些都是事实,有的还是政府或司法部门主持下的处理结果.尽管教师自己说我们的队伍是最辛劳的最穷苦的最稳定的犯罪率最低的,没人附和.近些年来,教师可谓是文扫地,声誉全无.

    教师与生俱来就是委曲求全,历来顺受,从不惹事生非,很多年前,半年的工资未发,很多人没钱吃饭也在上课,欠了的工资至今没有给齐,也没吵没闹没告.这回却罢了课.

    他们可以反映.小事情常常被他们忽略,他们不是小人,大问题很多是体制问题.社会问题,反映也没用.不大不小的问题又常常被政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领导要保稳定,教师好做工作,亏的总是教师和学校,结果是道歉的道歉,赔款的赔款.徒添许多郁闷.一般不越级上访,因为他们懂事.就是屈死了也不上北京.

       

  他们可以诉讼.他们有这个权利却不能走这条路,一来没有钱,好教师是打不起官司的,二来也耗不起,一天两三节课他丢不下.走不开.除非他犯了罪,不再是教师.

 他们还可以怎么办?在一些人的眼里,谅泥鳅掀不起大浪.教师们谁都清楚,罢课是不允许的.违法的.但如果不这么做,领导会重视吗?不捅大漏子不死人领导是不会出面的.

   这么一罢课,官员们还不到办公室开会讨论?

   二.为什么提高教师待遇是教师永远的痛?

    加工资撇开教师让笔者感到遗憾.无奈.寒心和愤怒.从86年到现在,提高教师待遇已经喊了20多年,到现在本不应该再喊了,而应该成为全民族的共识了,事实如何呢?只要有良心的人都说教师遭孽.

   1986年第一部法规<教育法>确定了教育和教师的作用和地位.后来的教师法更具体地确定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中明确规定教师的工资应不低于或略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开始时春风拂面,无比温暖,可好景不长,在后来的岁月里,教师如同乞丐.地方政府想给就给,拖欠工资成了正常,年终补发工资上了新闻,教师们在镜头前感激涕零......近几年搞普九年检,搞两项督导评估,把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的实绩纳入了专门考核,不可以说不重视,可是领导欠着教师各种政策性补助不给,单位承担的各种钱不交.你拿他们没办法.现在中央财政的钱到位了,地方的绩效工资教师就没谱.你找谁要去?如果市里的教师一罢课,问题解决了,明天到了县区,教师又该何呢?全国其他地方呢?真有点怀疑什么是和谐社会,按劳分配.

  一些专家说,教育法规是软法,别人不执行,你不能把他怎么样,在一些政客手里,他可以把它丢进墙角.

  对于教师,社会要求那么高,而实际地位那么低,待遇那么差,工作那么累,生活那么苦,家里那么穷,多么不对等.这是社会的悲剧,时代的悲剧,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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