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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云往哪飞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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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学校班额和校额的规定   

2017-06-14 07:51:16|  分类: 教育实践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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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伊始,一些地方“超级中学”又恢复了数千人甚至近万人一校、上百人同班的状态,不仅违反了教育部提出的规范要求,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针对这种情况,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当前,我国基础教育已进入促进公平、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新阶段,必须更加重视按教育规律办事,必须合理控制学校办学规模,必须尽快消除“超级学校”“超大班额”现象。
  事实上,“超级中学”“超大班额”都明显违反国家对办学规模的明确规定。根据国家先后制订出台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等文件,办学理想规模的上限是:农村完全小学最大规模是24班、1080人,城市完全小学最大规模是30班、1350人;农村初级中学最大规模是24班、1200人,城市初级中学最大规模是30班、1500人;九年制一贯学校最大规模是45班、2250人;完全中学和高级中学最大规模是36班、1800人。2012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要求合理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普通高中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初中和小学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幼儿园原则上不超过360人。
  此外,“超级中学”背后隐藏的是当前一些地方的公办普通高中超出核定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等问题。
  对此,教育部负责人指出,我们一方面要求各地勤俭办学、节约办学,科学规划普通高中布局和建设,不得超标准、超规模建设,另一方面要求各地根据国家规定的合理班额核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出核定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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